关于对全市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进行第二次集中督查的通知
各县市区委组织部,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万宝新区党群工作部,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,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,市“两新”组织党工委办公室,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组织(人事)部门:
根据娄办发〔2016〕16号和娄办发〔2016〕17号文件精神,定于近期采取随机抽查和暗访暗查等方式,对全市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第二次集中督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
7月下旬,时间一周左右。
二、主要任务
重点督查四个方面的内容:①学习教育覆盖情况;②“规定动作”落实情况;③责任清单制定情况;④“学”“做”结合情况。
三、行程安排
(一)县市区:每个县市区抽查1至2个县市区直单位,1家医院,1至2个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。督查原则上按以下顺序进行: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→医院→县市区直单位→县市区。最后,由组长向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反馈督查情况。
(二)市直机关:市直单位随机抽查2个内设机构或二级单位。督查原则上先到内设机构或二级单位,再到机关。最后,由组长向有关负责同志反馈督查情况。
(三)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:由督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督查单位,原则上督查面不低于50%。督查后,由组长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同志反馈督查情况。
四、具体方式
(一)听取汇报。重点听取:①学习教育进展情况;②存在的主要问题;③下步开展学习教育的主要打算和建议等。
(二)实地查看。主要查看:①党员个人学习记录和党支部集中学习记录;②“两学一做”基础知识测试试卷;③党费按月按标准收缴记录;④第二专题学习研讨和“履职尽责、攻坚克难”大讨论会议记录及党员同志发言提纲;⑤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学习贯彻情况;⑥送党课下基层相关资料;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;⑧督查通报;⑨作风建设情况;⑩部分基层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,特别是注重“学”“做”结合的情况。
(三)随机测试提问。对照《娄底市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点》,随机测试被督查单位2至4名党员“两学一做”基本内容学习掌握情况。
(四)座谈交流。根据需要召开专题教育座谈会(座谈提纲附后)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督查工作要深入细致,全面掌握学习教育情况,认真总结经验做法,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,确保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个支部、每名党员。集中督查结束后,将组织一次暗访,并将督查和暗访结果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后在全市进行通报。
(二)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,督查不事先打招呼,坚持轻车简从,不搞层层陪同,不接受基层单位赠礼。
(三)各督导组自行确定本组督查的日程安排和相关事项,并由联络员提前1天与督查单位联系沟通。7月31日前,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综合组。
联系人:彭伟,联系电话:8314727、18207387380,邮箱:ld-zzk@163.com。
附件:全市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第二次集中督查座谈提纲
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
2016年7月22日
附件
全市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第二次集中督查座谈提纲
1.请简要谈谈你对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的思想认识,在党员队伍中有哪些模糊认识和思想困惑。
2.请简要介绍本地或本单位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的进展情况以及主要做法和特点。
3.请谈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中存在哪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,如何解决。
4.请谈谈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中如何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,增强学习教育实效。
5.请谈谈如何处理好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与中心工作之间的矛盾。
6.请谈谈本地或本单位下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的主要打算。